更新時間:2021年08月11日16時00分 來源:傳智教育 瀏覽次數:
在繼承關系中,子類會自動繼承父類中公共的方法,但有時在子類中需要對繼承的方法進行一些修改,即對父類的方法進行重寫。需要注意的是,子類中重寫的方法需要和父類被重寫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、參數列表以及返回值類型。
在上一節(jié)案例中,Dog類從Animal類繼承了shout()方法,該方法在被調用時會打印“動物發(fā)出叫聲”,這顯然不能描述一種動物的具體叫聲,Dog類對象屬于犬類,發(fā)出的叫聲應該是“汪汪”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可以在Dog類中重寫父類Animal中的shout()方法,如文件1所示。
文件1 Example02.java
// 定義Animal類 class Animal { //定義動物叫的方法 void shout() { System.out.println("動物發(fā)出叫聲"); } } // 定義Dog類繼承動物類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{ // 定義狗叫的方法 void shout() { System.out.println("汪汪……"); } } // 定義測試類 public class Example02 {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 Dog dog = new Dog(); // 創(chuàng)建Dog類的實例對象 dog.shout(); // 調用Dog類重寫的shout()方法 } }運行結果如圖1所示。
文件1中,定義了Dog類并且繼承自Animal類。在子類Dog中定義了一個shout()方法對父類的方法進行重寫。從運行結果可以看出,在調用Dog類對象的shout()方法時,只會調用子類重寫的方法,并不會調用父類的shout()方法。
注意:
子類重寫父類方法時,不能使用比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更嚴格的訪問權限。如:父類中的方法訪問權限是public,子類重寫父類該方法的訪問權限就不能是privat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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